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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绪年间铜元贬值,德国制辅币流通

作者:典藏网 发布于 2016-07-26 01:30:23 浏览 194 次

清朝末年,青岛的进出口货物逐渐增多。当时因银元与德国马克存在国际贸易上汇率变化的问题,如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时铜元的波动虽仅为1%左右,但与5年前相比,贬值程度则达到了40%至45%,这对于商贾与民众而言均造成极大的困扰。因此青岛的德国当局为管理市面上的金融混乱,在1909年10月发行由柏林造币厂铸造的铭文为“大德国宝”的十进位壹角及五分镍币两种,除面值外有“每十(或二十)枚当大洋壹圆”字样外,使用时与制钱脱钩。由于规定对壹元作价,与银元在兑换上没有比例变动的问题,可随时至德华银行(Deutsch-Asiatische Bank)按照面值兑换银币,故颇受商界欢迎。

次年度的海关胶州口报告有“上年由德国运到镍质零角辅币甚多,规定以十角为一元,并无贴水涨落之币,本埠通行,商民均称便利,本年又续行运来,其旧有银质零角皆不适用也。”之记载。总制额分别为壹角币67万枚及五分币61万枚,合9.75万银元。根据《海关十年报告》,1909年青岛人口约35000人,胶州湾租借地全区是163000人,若按其人口数,平均每人分配的壹角币及五分币各在4枚上下,合计通用数每人8枚、金额合大洋0.6银元左右,两种镍币发行额在可控制的范围内。

在此港埠通行的银元以鹰洋为标准,大金额使用德华银行在1906年开始发行的纸币,至该年底发出流通的金额已超过60万元。日本占领该地后,德华银行青岛分行等德国企业的资产全部被日本接收;1917年中国政府对德宣战,随即接管各地的德华银行,大德国宝镍币流通时期只有5年。

1935年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政策前,全国各省均无镍币流通,1909年德国在胶州湾发行的“大德国宝”是最早在中国流通的镍币。另有罕见之中心“年”字大德国宝,来龙去脉待考。十进位的“大德国宝”壹角及五分两种镍币,除面值外有“每十(或二十)枚当大洋壹圆”字样,规定对壹元作价,可随时至德华银行按照面值兑换银币。